EB-1B常见问题

问:我在申请EB-1B期间,失去了永久性工作,我的申请还能够获批吗?

答:雇主若没有撤回申请,您的申请还是有可能获批。若雇主撤回了申请,那么您的申请也就失效了。如果您已经递交了身份调整申请,并且已经工作了180天,那么才安全。

问:如果我的EB-1B申请已获批,我还需要在申请的领域继续工作吗?

答:您必须继续在EB-1B申请的相关领域工作,否则您的PENDING中的I-485申请或是已经获批的I-485申请,都可能被移民局撤销。

问:我的雇主愿意为我申请EB-1B,那么我能够同时递交EB-1A申请吗?

答:没问题,可以同时递交EB-1A,EB-1B申请,两个申请是独立的申请,各自的申请结果不会互相影响的。哪怕您三个申请EB-1A,NIW,EB-1B同时递交都是可以的。

问:我在一个私人雇主那,兼职做学术研究类工作,薪资按每小时50美元计算,我是否能符合永久性研究性工作职位这一条件?合同上没有说明职位的明确终止时间。

答:不一定。您虽然这个符合永久性研究性工作职位,也是学术研究领域的工作,但是EB-1B要求中明确规定 永久工作承诺需要由雇佣了至少三名全职研究员,可证明在领域内有杰出贡献的私人雇主提供。

问:我在美国一所大学内教书,我能否申请EB-1B?

答:不一定。要看您是否是大学内的终身教授。永久性工作职位“的定义有多种,EB-1B申请的程序较为复杂,如果您认为您可能符合EB-1B杰出教授、研究员的要求,您可以找谷律师团队进行确定或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