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状病毒疫情下, 华人在美国受到歧视怎么办?
庚子年新春,新型冠状病毒来势汹汹,从武汉蔓延到整个中国,甚至于多个海外国家。随着新型冠状病毒的不断蔓延,中国人在国际上的处境是越来越艰难了。
最近朋友圈疯传某华人女士疑似在纽约地铁中被人因新冠状病毒事件揪扯殴打。咱们暂且不辨事情真伪,随着事态的严重,在美华人肯定会受到各个方面的歧视/bias。当你遇到歧视的时候,你该怎么应对呢?
首先如果遇到突发的种族歧视事件,谷律师建议大家还是尽可能的“deescalating situation” (尽可能降温突发事件),原因有二:
第一,大家要记住,在美国大部分州和城市(纽约市除外),很多人是随身合法携带枪支且熟练掌握枪支运用的,所以“尽可能降温突发事件”有利于保护自身安全。
其次, “尽可能降温突发事件”也可以免受不必要的法律上的麻烦。如果事态升级,警察介入,有的时候由于语言文化的不同,很可能是百口莫辩。特别是留学生和其他手持非移民签证的朋友们更要当心,韩信尚可受胯下之辱,更何况咱们老百姓呢。
“Deescalating situation“ (尽可能降温突发事件) 的同时,你还能做些什么?在不受到人身安全威胁下,尽量为以后收集足够的证据。当你遇到歧视,除了被告自己的陈述外以及你的录音录像外,有关偏见的证据还可能包括:
o 被告人所属的团体拥护某些团体(例如黑人分离主义团体或反对同性恋的在线聊天团体)的仇恨
o 被告拥有与偏见相关的文学或符号,例如纳粹纪念品或反犹太文字
o 被告自己的作品,涂鸦或纹身
o 在犯罪现场或犯罪现场使用有偏见的诽谤或涂鸦
o 事件发生的日期(如果恰逢重大假日或周年纪念日),以及
o 被告犯下的其他仇恨罪。
例如,2012年,一名男子在俄亥俄州托莱多的一座清真寺里放火。他被判犯有仇恨罪,并且检察官提供了他以前曾发表过反穆斯林言论的证据,并说他想烧毁这座清真寺。被告在法庭上说,他相信大多数穆斯林是恐怖分子。
请注意,有很多偏见的证据,例如仇恨(甚至是暴力)言论以及属于煽动仇恨的群体的言论,本身并不是犯罪。仇恨犯罪法律惩罚的是出于敌意而不是思想或言语的行为。俄亥俄州的被告可以自由憎恨穆斯林,甚至可以发表仇恨之言。只有在他纵火时才犯罪。有关言论自由和仇恨犯罪立法交集的更多信息,请参阅《仇恨犯罪法是否违反第一修正案》。
美国是个法制社会,从联邦层面上,有各种各样的法律保护着每个少数族裔群体:
· Housing: Federal Fair Housing Act (种族,肤色,性别,是否残疾, 家庭状况, 宗教, 以及出生地) 1968年的“公平住房法”。该法案是基于以下原则制定的:每个美国人都应有平等的机会寻求居住的地方,而不必担心由于自己无法控制的因素而受到歧视。
· Employment EEOC :1964年《民权法》第VII条规定,该法律是旨在保护大多数美国雇员免受基于该雇员(或申请人)的种族,肤色,宗教,性别或国籍的就业歧视的第一部联邦法律。
· Racial hate crime: 1968年《美国公民权利法》第I标题第18条§245(b)(2)允许对因种族,肤色,宗教或国籍而“故意伤害,恐吓或干扰或试图伤害,煽动或干扰……任何人的任何人进行联邦起诉”
所以,当您在美国遇到不公正的对待,一定记得用法律的武器保护好自己。
关于这期主题的更多内容,包括在租房和职场上受到种族歧视时如果保护自己,可以到YouTube上观看谷律师的视频。视频频道与公众号同名:谷哥带你闯美帝